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梵蒂冈城(信仰通讯社)—今天十二月四日的周三例行公开接见中,教宗方济各继续讲解了关于圣神的要理,指出“福传不是宣讲我们自己而是宣讲主耶稣”。以下是教宗要理全文:
在反思了圣神的圣化和神恩行动之后,我们的这堂教理将讲解圣神的福传工作,即祂在教会宣讲中的角色。
《伯多禄前书》中将宗徒定义为“藉圣神宣讲福音的人”(参见 1,12)。在这一表述中,我们得到了基督信仰宣讲的两个要素:其内容,即福音;其途径,即圣神。我们来谈谈这两者。
《新经》中,“福音”一词有两个主要含义。可以指四部正典福音中的任何一部,即玛窦福音、马尔谷福音、路加福音和若望福音。就这个意义而言,福音指的是耶稣在世间时所宣布的喜讯。耶稣复活后,“福音”一词有了新的含义,即关于耶稣的喜讯,也就是基督死亡和复活的逾越节奥迹。这就是宗徒所称的“福音”,他写道:“我决不以福音为耻,因为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获得救恩”(罗1,16)。
耶稣的宣讲,以及后来宗徒们的宣讲,也包含了从福音中产生的所有道义责任,从十诫开始,到“新的”爱的诫命。但是,如果我们不想重蹈保禄宗徒所谴责的覆辙,即把律法置于恩宠之前、把行动置于信仰之前,我们就必须始终从基督给我们宣讲的重新开始。这就是为什么我在《福音的喜乐》宗座劝谕中如此坚持两者中的第一项,即所有道德应用所依赖的“宣讲”(kerygma)或“宣告”。
事实上,“同样在教理讲授中,我们再次发现最初宣讲(kerygma)的基本功能,应当是福传所有活动和教会所有更新努力的核心。……这宣讲被称为‘最初’并非因为它只在开始时运作,然后可以被遗忘或被其它更重要的事情代替。它的最初特色在于其固有的性质,因为此宣讲是首要的,遍及教理讲授整个过程中的每个层面和时刻,我们必须用不同的方式一次又一次地予以聆听,并想方设法予以宣告。……我们不要以为,在教理讲授中,宣讲要让路给那假想是比较‘扎实’的培育。没有任何事情比最初的宣讲更扎实、深厚、安全、有意义,和充满智慧的”(nn.164-165)。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了解了基督信仰宣讲的内容。然而,我们还必须牢记宣讲的途径。福音必须“藉圣神”宣讲(伯前1,12)。 教会必须像耶稣在开始公开传教时所说的那样:“上主的神临于我身上,因为祂给我傅了油,派遣我向贫穷人传报喜讯”(路4,18)。带着圣神的傅油传教意味着在传递思想和教义的同时,还要传递生命和深刻的信念。正如圣保禄所写的,这意味着不是依靠“智慧动听的言辞,而是在于圣神和祂德能的表现”(格前2,4)。
说起来容易——有人可能会反对,但如果这不取决于我们自己,而是取决于圣神的降临,又该怎样付诸实践呢?事实上,有一件事取决于我们,实际上是两件事,我将简要地提一下。第一件是祈祷。圣神降临在祈祷的人身上,因为天父——经上说——“将圣神赐与求祂的人”(路 11,13),特别是为传扬祂圣子的福音而祈求圣神的人!不祈祷就宣讲便有祸了!就会变成宗徒所说的“发声的锣,或发响的钹”(参见格前13,1)。
因此,首先取决于我们的就是祈祷。其次是我们不是宣讲自己,而是宣讲主耶稣(参见格后4,5)。这一点毋庸赘述,因为任何从事福传工作的人都清楚不宣讲自己在实践中意味着什么。我只想谈谈这一需求的具体应用。不自我宣讲还意味着,不要总是优先考虑我们所推动的、与我们自己的名字有关的牧灵活动,而是愿意合作,如果有要求的话,心甘情愿地参与团体活动,或服从于委托给我们的活动。
(FB)(Agenzia Fides 04/1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