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信仰通讯社)—澳大利亚政府一旦通过旨在消除社会中存在的歧视现象的《人权和反歧视法》,可能对天主教会和基督教组织产生负面影响。事实上,议会正在讨论的这一议案中将取消教会医院、学校和社会援助中心内现有的一些宽免条例,如不雇用同性恋人员作为教职员或者医务人员等。要求宗教组织和团体“取消在活动中对上述人员的歧视条文”。参议员一委员会更特别强调,“涉及社会服务的领域中,任何组织都不能回避禁止歧视原则”。
澳大利亚主教团对此发表声明,指参议院委员会的说法“威胁宗教自由”、可能对教会开办的社会服务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呼吁“寻求价值观领域的平衡:因承认宗教自由基本价值观是澳大利亚多元化社会的组成部分”。澳大利亚基督教理事会发言人也明确表示了对这一议案的反对。
(PA)(Agenzia Fides 2013/0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