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德里(信仰通讯社)—一个月前震惊整个世界的印度二十三岁女性惨遭轮奸后被杀的行凶歹徒之一,是一名未成年人,并将很快重新获得自由。日前,印度首都新德里少年法庭宣布了这一决定。按照印度的司法程序,这名未成年人几个月后可能就会获得自由。新德里警方记录的供词显示,这名事发时“十七岁六个月零二十四天”的强奸犯是六名歹徒中最为残暴的。印度法律还规定,一旦犯人为十六到十八岁的少年犯,可接受最多三年的再教育,然后便可获得自由。即便年满十八岁后,也不能因为所犯罪行再次受审。为此,今年六月四日,即其年满十六岁之际便可名正言顺地获释。
对此,泰米尔纳德邦“方济各和平中心”主任、亚洲主教团联盟人文发展办事处执行秘书,方济各会士尼迪亚•萨加颜神父告诉本社,“犯有强奸、杀人这样严重罪行的少年犯就这样放出来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这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亟待予以正视。我们不禁要问:什么样才算是未成年人?一个强奸、杀人的人难道可以称之为未成年人吗”?!此外,“印度青少年深受媒体宣传的暴力、性泛滥的影响。这无益于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只能造成社会中的犯罪现象增加”。
(PA)(Agenzia Fides 2013/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