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洲/美国 - 美国大选:特朗普和哈里斯在堕胎问题上的立场

星期一, 21 十月 2024 堕胎   选举  

华盛顿(信仰通讯社)—回答有关美国天主教徒选民在即将举行的美国总统大选中投票给谁的道德难题时,教宗方济各指出,“无论是驱逐移民,还是杀害儿童,都是反生命的”。“把移民送走,不给他们工作的能力、不接纳移民是一种犯罪、是很严重的”。“堕胎就是杀人。你不喜欢这个词?但这就是杀戮”。
在堕胎和移民问题上,唐纳德·特朗普和卡玛拉·哈里斯的立场似乎截然相反:前者反对堕胎,主张对非法移民采取严厉政策;后者支持堕胎,主张对移民采取更加开放的政策。但事实果真如此吗?
为了了解美国目前关于堕胎的辩论主题,有必要回顾一下过往。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做出裁决,推翻了一九七三年《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这一近半个世纪前的裁决,裁定女性堕胎符合宪法赋予的权利。因为美国宪法承认堕胎权,即使在妇女、胎儿没有健康问题以及妇女自由选择之外的任何其他情况下也是如此。但是,二O二二年的裁决实际上否认了联邦堕胎权的存在,将这一问题交还给组成联邦的各州法律处理。
特朗普一方面声称,他任命的三名最高法院法官是二O二二年投票废除宪法规定堕胎权的法院多数派成员,但另一方面又表示,他打算让各州自行决定这一问题。他说,“我的观点是,我们现在每个人都想合法堕胎,各州将通过全民公决或立法投票来决定,也可能两者兼而有之。无论他们决定什么,都必须成为州的法律”。
九月十日的总统候选人辩论中,民主党候选人指责特朗普说,一旦他再次当选,将“签署全国堕胎禁令”。对此,前总统回应说,“这是谎言。我不会签署禁令,也没有理由签署禁令,因为我们得到了每个人都想要的东西,民主党人、共和党人和其他人,以及每一位法学家都希望(堕胎问题)由各州处理”。但当辩论主持人林西·戴维斯问他是否会否决一项全国性的禁令时,他回答是“我没必要这样做”。但他没有说,如果国会通过一项全国性堕胎禁令,他会否决。随后,他又说:“每个人都知道,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不会支持联邦禁止堕胎。事实上,我会否决它,因为这要由各州根据选民的意愿来决定”。特朗普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一条大写信息中写道,当时他的副总统候选人、俄亥俄州议员万斯在副总统辩论中被追问了这一问题。
这位前总统还批评了一些限制性更强的州堕胎法,特别是佛罗里达州实施的为期六周的禁令。表示他赞成在强奸、乱伦或母亲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例外。特朗普称,佛罗里达州的禁令是“可怕的事情和可怕的错误”。九月,他在接受NBC新闻采访时重申,六周时间“太短”,并表示他将“投票决定我们需要超过六周的时间”。
鉴于上述言论,特朗普受到了其选民中最保守派的批评。因为他支持在十一月的选票上公投通过佛罗里达州宪法修正案。佛罗里达州生殖权利支持者提出的宪法修正案没有明确规定堕胎的周数,但规定在胎儿存活期(约为怀孕23-25周)前可以堕胎。特朗普很快反悔,称他将对堕胎修正案投“反对票”,如果这一修正案在十一月被否决,佛罗里达州的六周禁令将继续有效。可是接着,特朗普的妻子公开表示支持妇女的选择自由。她在社交媒体上发布视频指出,“毫无疑问,在所有女性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个人自由方面,没有任何妥协的余地。‘我的身体,我做主’到底意味着什么”?!
民主党候选人卡玛拉·哈里斯在萨凡纳的一次竞选活动中说,她“为未来而战、为自由而战,就像妇女有自由对自己的身体做出决定,而不是由政府来告诉她该做什么”。哈里斯的竞选网站承诺,如果当选总统,“她绝不会允许全国性的堕胎禁令成为法律。当国会通过一项在全国范围内恢复生育自由的法律时,她将会在上面签字”。具体而言,她支持国会通过一项保护堕胎权的联邦法律,以对抗最高法院二O二二年推翻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罗伊诉韦德案 ”判决。后者承认了宪法规定的堕胎权。
(LM)(Agenzia Fides 21/1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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