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城(信仰通讯社)—新加坡政府和地方宗教团体领导人支持修订新加坡的宗教和谐法。新加坡城总主教区表示,完全赞同对现行《维护宗教和谐行动法》做出修改的建议。鉴于这是一九九O年颁布的法规,做出相应的修改无疑是适当的、及时的,从而保障维护新加坡的宗教和谐。
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上时常充斥着有损宗教和谐的仇恨色彩内容。尽管多元宗教的新加坡是一个和平、稳定的国家,但宗教和谐并非一帆风顺。宗教团体十分赞成政府在各界广泛咨询的做法,特别是内政部。此外,修订着重针对外籍势力对宗教团体的影响,要求宗教团体和组织的关键职务必须由定居新加坡的人来担任;宗教团体必须声明一万美元以及以上捐赠出处;声明与外籍组织的附属关系。
同时,启动修复计划,让受到伤害的宗教情感及时得到弥补、严惩针对宗教的罪行;重视网络宣传内容,杜绝传播仇恨,甚至招募成员和激进分子。
新加坡教会理事会强调,修订内容“要求新加坡宗教领导人承担起更大的责任”;鼓励宗教团体和领导人完善管理机制、警惕外籍势力的渗透。伊斯兰、佛教等新加坡宗教团体都表达了相同立场。
多元宗教国家新加坡总人口560万:佛教徒占34%、穆斯林占14.3%、印度教徒占5.2%、基督徒占18%(其中半数为天主教徒,即占总人口的9%),其余的为传统宗教信徒。
(SD)(Agenzia Fides 2019/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