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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哥大(信仰通讯社)—哥伦比亚主教团生命委员会主席,丰迪邦教区主教胡安•文森特•科多巴•维罗塔蒙席指出,国会去年八月通过、刚刚实施的有关义务捐献器官的第1805号法令“没有任何不好的地方”。
鉴于公众舆论因缺乏对相关问题认识了解而引发的争议,科巴多主教阐述了天主教会在相关问题上的一贯立场。强调“捐献器官不违反教会训导、也不影响人性尊严,相反,支持生命、是爱德和对需要器官的人展示爱的行动”。
主教团生命委员会主席继续指出,但在这一领域“须加强监督管理、监督新法规中对器官捐献的管理。以防有人要达到其它目的,也就是说,教会坚决反对器官走私犯罪”。
二O一六年,哥伦比亚议会通过的义务捐献器官法规旨在满足对器官移植的需求。目前,三千多人等待器官移植。法规中规定,凡是无意捐献器官的哥伦比亚人须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员签署的法律证书、在政府卫生部门登记为“不愿捐献器官者”。为此,科多巴主教要求特别关注不具备公证员的农村边远落后地区。
(CE)(Agenzia Fides 2017/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