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城(信仰通讯社)―十一月九日至十一日在伊朗首都德黑兰举行的第七届圣座促进宗教对话委员会与“伊斯兰文化与关系组织宗教对话中心”对话活动发表总结文件指出,信奉天主的信徒和宗教团体在社会中发挥着其特有的作用、与其他公民享有同等权益;宗教本身具有社会性,国家有义务尊重其社会性;信徒蒙召在信仰与理性的稳固关系基础上为公众利益合作;基督信徒、穆斯林、全体宗教信徒和善心人士共同合作回应促进伦理道德价值观、正义、和平的挑战,捍卫家庭、环境和自然资源;信仰因着其本性需要自由,为此,宗教自由是人性尊严本身的权利、应始终得到个人、社会和国家的完全尊重;在落实上述基本原则中,应充分考虑各个社会的历史-文化背景,不能违背人性尊严;青年教育应奠定在真理、精神价值观、促进良知的基础上。
(SL)(Agenzia Fides 2010/11/18 - 字数:397;行数: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