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信仰通讯社)―十二月四日将临期第二主日,教宗本笃十六世在三钟经前
发表的讲话中,围绕宗教自由问题指出,将临期中,“天主教会团体在准备庆祝降生伟大奥迹的同时,应邀去发现和深化自己与天主的关系”。教宗在讲话中强调,“天主在启示和赐予时是绝对自由的,天主只因着爱而行动。为此,人尽管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奉献义务,但是,在奉献时也是自由的:天主期待着一个爱的答案”。同时,教宗还邀请人们仰望圣母玛利亚,将圣母“视为作出此类回答的完美典范”。
梵二大公会议就真理与自由之间关系作出了明确认真的反思,并颁布了阐述“个人与团体探索真理、自由宣信信仰权利”的《信仰自由宣言》。教宗本笃十六世指出,“宗教自由来自人所特有的尊严,而人是大地上各种受造物中,唯一有能力与他的创造者建立起自由与自觉关系的受造物。大公会议指出:‘所有的人既然都有人格,也具有理性和自由意志。为此,基于他们的人性尊严,他们都被自己的天性所驱使,负有道德义务去追求真理,尤其是有关宗教的真理’(《信仰自由宣言》2)。大公会议坚持强调了宗教自由,指出,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的这一自由,都应在尊重公共秩序合理需要的基础上得到保障。四十年后的今天,大公会议的这一训导,仍然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事实上,宗教自由还远远没有做到在各地都得到保障。个别案例中,宗教自由因宗教或者意识形态的原因被剥夺了;有些情况下,尽管宗教自由在法律文字上得到了保障,但事实上,则受到政治权力的制约,或者受到不可知论及相对主义等主流文化更加诡诈的阻挠”。
为此,教宗邀请人们祈祷,“使每一个人都能够完善地履行其与生具来的宗教圣召”。本笃十六世祈求圣母玛利亚代祷,帮助我们“从她那童贞母胎中孕育出的白冷婴孩面容上,认出来到世界上为我们启示天主真正容颜的救世主”。
(SL)(Agenzia Fides 2005/12/06 - 字数:866;行数: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