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信仰通讯社)―七月十日,圣座教义部发表了教宗本笃十六世于二OO七年六月二十九日正式签署的文件《答复有关教会道理方面的一些问题》。文件旨在明确阐述“教会训导中有关教会表达方式的真正意义,因为在神学讨论中可能被误解”。文件中共回答了五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梵二大公会议是否改变了此前的教会道理?
第二个问题:如何理解基督的教会存在于天主教会内的定义?
第三个问题:为什么采用“存在于”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是”?
第四个问题:为什么梵二大公会议采用“教会”一词来称呼同天主教完全共融分离的东方教会?
第五个问题:为什么梵二大公会议及其后的教会训导没有用“教会”来称呼十六世纪革新后诞生的基督信仰团体?
(SL)(Agenzia Fides 2007/07/11 - 字数:376;行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