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越南 - 新宪法在保护宗教自由问题上彻底失败

星期六, 14 十二月 2013

河内(信仰通讯社)—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即将正式生效的越南新宪法,令原本希望新宪法带来政治和社会改革的国内宗教领导人、知识分子和人权活跃人士失望。据非政府组织“世界基督教团结互助”向本社介绍,十一月二十八日越南人大以98%票赞成通过的新宪法继续维持越共一党专制、仍然严格控制宗教自由。文件中允许公民享有信奉宗教与否的权利,但也“禁止滥用宗教违反国家法规”。“世界基督教团结互助”强调,反对国内宗教发展趋势过于兴旺的政府官员“可以轻而易举地借此压制宗教领导人和宗教团体”。
二O一三年初,越共曾邀请国民就新宪法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七十二位国内知名知识分子、前政府高官联合起草了另类宪法,要求民主选举、新闻自由、私人财产权利等。今年三月,越南天主教会主教就新宪法修订草案提出了意见看法,其中有保护人权、宗教自由和言论自由、参与政府体系的权利等。此外,要求人大享有更大权利;司法、立法和执法做到完全独立。
但河内政府推出的新宪法完全无视了上述建议,重申越共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绝对统治权。为此,“世界基督教团结互助”主任托马斯表示,“我们完全理解(越南)宗教领导人的痛苦和失望。重申对越南政府的要求,即其宪法须符合国际人权准则,包括宗教自由和信仰自由的条例”。
(PA)(Agenzia Fides 201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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