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韩国 - 主教团主席发表声明严正谴责堕胎法、支持良心拒绝

星期二, 20 十月 2020 人权   人性尊严   人类生命   主教   地方教会   政治   民间社会  

首尔(信仰通讯社)—刚刚在十月十二日至十五日召开的韩国主教团年度全体大会上当选为主教团主席的水原教区主教李永勋严正重申,“堕胎是不能接受的。教会始终捍卫从受孕到自然终结的全部人类生命。为此,我们希望韩国政府允许人们在良心上反对堕胎法”。曾经担任主教团生物伦理委员会主席的李主教就议会正在讨论修订的堕胎法指出,“保护人类生命尊严是不能妥协的价值观”;“生命和人性尊严是不可剥夺的权利”。教会要求民事当局承认良心拒绝的合法性,“允许医生护士们拒绝为病人实施堕胎。医务人员不应因为拒绝实施堕胎而受到惩罚”。
不久前,韩国政府重申修订堕胎法,将推出一项议案修改《刑法》和《母子健康法》:十四周以内的流产将合法化;十五周到二十四周的流产“在某些情况下”也将合法化。即健康、经济或者社会因素导致的堕胎,如因强奸而怀孕的女性。
十月七日,韩国国民大会受理了这项议案、取缔了一九五三年实施的全面禁止堕胎法。去年,韩国宪法法院判定将堕胎视为犯罪是侵犯国家宪法。
在韩国十分普遍的基督教会立即掀起了抵制修订堕胎法的运动。主教团新主席进一步强调,“一个更加美好的韩国要从尊重生命和生命文化起步”。
根据现行法律,韩国女性堕胎将被处以一年的监禁或者一千七百美元的罚款;实施堕胎手术的医生或者医务人员将被判处两年的徒刑。
韩国政府推出修订堕胎法议案源于卫生部提交的部分数据:二O一五年,每一千名年龄在十五岁至四十四岁的韩国女性中就有30人非法堕胎。由此,韩国的堕胎数量在世界排名前三位,仅次于俄罗斯和越南。民调显示,今天,75%的韩国人支持取消堕胎禁令。二O二O年联合国人口基金会报告显示,韩国女性平均生育1.1胎,低于全球2.4的平均值。
(SD/PA)(Agenzia Fides 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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